加入书架 | 推荐本书 | 返回书页

巧看小说 -> -> 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

章节目录 第252章

上一页        返回目录        下一页

    “经审理,现已查明事实,秦牧、梁成斌听到呼喊,见义勇为,对夏圆进行追逐,有沿途的监控、人证……”

    简单陈述了事实经过之后。

    周全民望着法庭上的众人,沉声道:“本院认为,夏圆在被追逐的过程中,横穿马路的行为,违反了交通安全法,其危险行为乃自己创造,属于危险自招行为,与他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,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由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,本案不存在该情况,秦牧、梁成斌、白雪兰三人追逐者不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
    “华立正常行驶,遭遇了交通事故,按照交警部门的定责,不承担主要责任,不构成交通肇事罪。”

    “依照《民法典》第183条、184条相关规定:实施见义勇为行为,除重大过失之外,见义勇为者不承担民事责任。”

    “经审理,事实清晰,证据明确,本院认为,秦牧、梁成斌在施行见义勇为的过程中,并未有恐吓、威胁等过激行为,夏圆的死亡属于危险自招,不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,《民法典》第183条、184条,现在宣布判决如下:

    驳回原告原翠莲所有诉求,秦牧、梁成斌、白雪兰三人的追逐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无需承担刑事责任;不存在重大过失,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
    另外,秦牧、梁成斌追逐的行为,不具有违法性,且属于见义勇为,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,相关直属部门应当在物质和精神上进行肯定奖励。

    此外,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,夏圆犯抢劫罪,事实认定清晰,证据充足,因其亡故,无需承担刑事责任,着令其家人,对白雪兰赔偿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等,共计13000元。

    华立驾驶机动车,致使夏圆死亡,需要对其家人进行民事赔偿8000元。”

    “若不服从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下发之日起十日内,向本院提起重审或向上一级法院发起上诉。”

    足足十分钟。

    周全民才将这起案件的判决书宣告完毕,长长的呼出了口浊气。

    刚才一个小时。

    他们在合议庭,商讨了很久。

    最终以投票方式,通过了这个判决。

    而在判决宣告之后。

    整个法庭,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在消化这次的判决结果。

    被告席上。

    梁成斌等人咽了咽口水,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“我们……赢了。”

    张玮咧嘴笑着,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。

    如果他没记错的话……

    这应该是他职业生涯中,第一次胜诉!

    以前。

    他接的案子,都是那些被起诉了刑事犯罪的被告,从事的也都是减刑的辩护。

    这一次……

    他破天荒的,帮助被告无罪辩护成功!

    而且。

    这个案子的被告,并非是恶贯满盈的犯罪者。

    这让他内心无比畅快。

    见义勇为……

    终于不用再承担赔偿了。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我……还能拿到赔偿?”

    消化完判决结果后,白雪兰眨着眼睛,不怎么敢相信。

    “我好像也能拿到什么物质奖励之类的……”

    梁成斌也本能的看向了秦牧,咽了咽口水。

    法院的判决……

    似乎是说相关部门要给他物质奖励,无外乎就是金钱这些。

    “好像就只有我要赔钱……”

    华立苦笑了一声,神情有些复杂。

    赔钱这件事,他早就有心理准备。

    毕竟是他撞死了人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秦牧三人要么有赔偿,要么有奖励,就他一个还要赔钱!

    他总感觉这个判决是怼着他一个人欺负的。

    不过八千块钱的赔偿,已经非常低了。

    按照责任划分,他大约承担的是4%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
    这些天。

    他也在网上打听过意外撞死人的赔偿情况,最高的甚至赔偿了十几万。

    “驳回?我还要赔钱?我不服!”

    一声尖锐的叫声,突然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原告席上。

    原翠莲双目通红,直接撒泼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可是一条人命啊!”

    “我儿子死了,你们谁也不负责,就赔偿8000块钱?”

    “不只是你们,还有法院,你们也太漠视生命了!”

    “一条生命,在你们眼里,就这么不值一提吗?”

    “没错,我儿子是抢东西了,但就抢个金项链,能值几个钱?有一条命重要吗?!”

    “我赔你十条金项链,你能把儿子还给我吗?”

    她声嘶竭底,对着秦牧和白雪兰不断怒骂着。

    刚才判决里的8000元,深深刺痛了她的心。

    让她心拔凉拔凉的。

    此外。

    她竟然还要赔偿白雪兰精神损失费,高达13000。

    两相对比,她儿子的赔偿还没有一个活人的精神损失费高!

    她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!

    一进一出,她还亏了5000。

    连请律师费用都不够。

    而且。

    他们败诉了,对方的律师费用也需要她来承担。
没看完?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,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,传给QQ/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?点此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