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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看小说 -> -> 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

章节目录 第23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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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也有不少负面评价。

    据说有不少案子,经他辩护后,刑期反而加了好几年。

    “秦先生,要不……咱们换一家吧?”

    一旁的华立听完了白雪兰的讲述,胆颤心惊的提议道。

    就连梁成斌也是咽了咽口水。不由看向了秦牧。

    他们担心被张玮辩护过后……

    进法庭的时候好好的。

    出庭的时候,就直接进去了。

    “咳咳。”

    张玮闻言,老脸顿时挂不住了。

    连忙给自己解释道:“之前的案子,是因为当事人不配合,若是他们听话的话,刑期……绝对会少很多!”

    “不信你们可以问问秦先生。”

    白雪兰三人将信将疑的看向了秦牧。

    秦牧嘴角抽了抽,点头道:“我可以作证,张律师以前辩护的被告,都是被我送进去的。”

    白雪兰:“……”

    梁成斌:“……”

    华立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们总感觉哪里不对劲。

    “好了,来讲述一下各自的情况吧,事无巨细,该说的都说,不要有隐瞒,我会严格替你们保密的。”

    紧接着。

    张玮看向了众人,十分专业的打开了电脑。

    准备记录一些可参考和使用的情况。

    刑事辩护和民事不一样,任何细节,可能都会影响成败。

    而这一次……

    他要做的,不仅仅是减刑辩护,而是无罪辩护!

    自从接到了秦牧的电话后。

    他就提前做从各个渠道,了解了一下案件情况。

    按照他朴素的价值观,见义勇为的行为,不可能违反刑法!

    这起案件,也没必要朝着减刑方向去走,而是直接无罪!

    若是可以,他甚至想要将所谓的赔偿……

    全部免去!

    而且。

    这起案子是他和秦牧破天荒的第一次联手,他有很大信心可以做到!

    “是这样的,我那天正常走在路上……”

    白雪兰先坐在张玮面前,将当天的事件经过讲述了一遍。

    在突然被抢劫后……

    她第一时间也是慌乱的,一路追逐那个黑色t恤男子。

    但她一己之力,显然是追不上的。

    因此就想喊路人帮忙。

    刚喊了几句有人抢劫,却发现两侧的路人明显让开了道路。

    于是她就耍了个小心机。

    大喊有小偷。

    但刚开始,依旧没人站出来。

    直到秦牧和梁成斌陆续站出,才让她看到了即将追上抢劫者的希望。

    却没想到……

    抢劫者慌不择路,体力逐渐不支后,试图横穿马路逃走。

    结果酿成了惨剧。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你看到的,对方是体力不支,然后想跑到马路对面去的是吧?”

    张玮记录完之后,继续询问道。

    “对方身体魁梧,跑的很快,外表看起来没有受到任何损伤,也没有任何疾病是吧?”

    “在追逐过程中,你有没有看到秦先生和梁先生有过激举动?”

    他将可能影响罪名判定的问题,一个个确认了一遍。

    白雪兰也明显感受到了张玮的专业之处,十分配合的回答了所有问题。

    随后便是梁成斌、华立,以及秦牧。

    “当时,我老婆让我去超市里买点猪肉,回去包饺子,我听到有人喊抓小偷,没怎么想,就追了上去,当时说了几句脏话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在马路上正常行驶,开到了六十码,那条道路限速也是六十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陪着养老院的老人吃完饭,也追了上去……”

    四人讲述完了事情经过。

    张玮又一个个询问各自的家庭情况,以及一些重要的信息。

    四人之中。

    梁成斌的家庭情况,算是最差的。

    张玮听完,不由沉默了十几秒。

    颇为敬佩。

    设身处地,他如果是这种家庭情况,绝对不会多管闲事。

    “你放心,这个案子,你们一定会无罪!”

    他深吸了一口气,郑重说道。

    像是梁成斌所说,也像是对自己的法律良知所说。

    这种案子……

    在天理人情,道德层面,法律层面,都不该受到任何处罚!

    别说刑事责任了。

    他觉得连民事责任都不该赔偿!

    “真的吗?”

    梁成斌紧张不安的问道。

    张玮笑道:“真的。”

    随后。

    他又看向了秦牧,跟秦牧这个“同道中人”认真探讨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起案子,涉嫌了刑法、民法、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,在刑法上,涉嫌了过失杀人罪,即过失致人死亡罪。”

    秦牧点了点头,直接念了一遍法律条文:“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    张玮颇为讶异。

    但还是接着说道:“我昨天查了下,扩充解释里,对过失有专门的解释,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,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,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……”

    秦牧跟着分析道:“这个案子,我们的行为,的确和结果存在着因果关系,但对方为了躲避追逐,进行危险逃窜,这个危险并非是我们创造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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