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书架 | 推荐本书 | 返回书页

巧看小说 -> 散文诗词 -> 穿书后我成了作精女主

正文 第74章没碰过母的

上一页        返回目录        下一页

    沈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回了自己的手,干咳两声,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甩了甩手。

    她指了指车门的地方,“走……走吧。”

    路琛目光闪烁了一下,缓慢的朝着车子挪动了过去。

    路痴眯着眼睛“嘁”了一声,不屑:“不就被女孩子拉个手腕吗,看你这紧张的,搞得好像你这辈子就没碰过母的一样。”

    回答他的是沈锦狠狠踹过去的一脚。

    他果断的选择了闭嘴。

    路琛拉开门,坐在了驾驶座,沉下心来开车,车速一直都很快,尤其是在这种有些颠簸的路上,可是后面还是有人跟了上来。

    沈锦真的很想把那人给骂一顿,短短几个小时之内,体验了一把速度与激情,现在连脑袋都在脖子上挂着。

    搞不好等会她还会成为史上最短命的穿书者。

    短命就短命吧,死一个人总比死三个人好,况且车里面这两个大老爷们还本来就是小说里的角色。

    她看了一眼路琛,趁着他正在凝神看着前方的道路,她瞬间打开车门滚了出去,进了一处有点深的草丛。

    腰间还别着一把枪,是刚刚那栋破气的废楼里面离开的时候顺走的,也就是悄咪咪地伸了一下手,把那玩意别在了自己腰间。

    她对着后方车子驶过来的方向,抬起枪瞄准,闭眼开了一枪。

    瞬间,手臂麻了,整个人被后坐力带直接仰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她笑着捂脸。

    他妈的没打中。

    好丢脸。

    一道刹车的声音传了过来,沈锦赶紧爬起来,往前方一看,路琛居然不要命的把车子停了下来,刚刚好拦在了正中央。

    对方车上的人已经下来了,拿着一把枪瞄准着刚刚从车上下来的路琛,沈锦大概看了一眼就知道,路痴恐怕早就已经害怕的缩在了车子里。

    路琛朝着这边走了过来,完全把那几个人当空气,直到走到了沈锦面前,才慢慢的蹲了下来,从她手里拿过那把手枪。

    他开口,“子弹?”

    沈锦乖乖的把偷偷拿来的子弹交了出去。

    他伸手,把枪和子弹都放在了一旁,两只手都握住了她手腕关节的地方,轻轻的帮他按压着,好像那种麻木的感觉都少了许多。

    沈锦不动声色地挤眉弄眼,“你疯了?我跳车是为了给你争取时间的,你咋就停下来了呢?”

    路琛低着眸子,神色认真地盯着她的手腕,头也没抬的开口:“我还不至于需要一个女人替我送死。”

    他来这里救的人,是他的弟弟,他不可能任何准备都没有的只身前来。

    片刻之后,路琛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扶着沈锦站了起来,拉着她,一步一步的从深草之中走了出去,朝着车子的方向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他手里还握着一把枪。

    对方终于忍不住了。

    “喂!我们手里是有枪的!现在正瞄准你们两个!你们难道眼瞎吗?没看到吗?”

    路琛:“我眼没瞎。”

    语气有些冷,沈锦直觉告诉她,有些不对劲。

    下一刻,路琛指缝已经滑出一发子弹,只看到他轻轻一拍,手枪响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抬手瞬间打爆了对方的车胎。

    路琛面不改色:“要是我刚刚稍微手偏一点,打中的可就是你们的脑袋了。”
没看完?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,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,传给QQ/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?点此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