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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看小说 -> 散文诗词 -> 将军,医女大人逃跑了

正文 番外篇:遇见爱情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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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傍晚,在大河领地分发过食物之后,广场上的高台处还插着十几根火把,火红的光把黑夜照的很亮。

    银煜和月阿爸站在一起,月阿姆则在一旁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道“煜儿,要不你和红珊结礼吧!”

    银煜的眉宇紧蹙,想也没想的直接拒绝道:“绝对不可能”。

    黑云拍拍银煜的肩膀劝慰:“银煜和你一样年龄的结礼的也不少,如果你不喜欢红珊,最好是离开。就算留下来,亮领主的心眼很小,不然他不会放过你的。”

    银煜点点头,对一旁的大石道:“大石哥我走了,请你帮我好好照顾月阿爸和月阿姆。”

    比银煜大两岁的大石成熟稳重道:“你放心月阿爸和月阿姆,我会把他们当做我的阿爸阿姆一样对待。如果,有好的领地,说一声,我会和你一起走的,”

    大石不知道想些什么,领主的苛刻,让许多族人苦不堪言。冒着生命危险出去打猎的勇士们倒不是很在意,可是那些年老体弱的老者和自生自灭差不多,这样的领地迟早会走向没落。

    大河领地的领主亮,是一个精明的中年男人,年轻的时候也是领地里的勇士,打猎的一把好手。他身高五尺,喜欢光.裸着上身,腰间裹着一块兽皮,一头乱糟糟的长发,松松垮垮的绑在脑后。

    亮的皮肤黝黑,带着原始人的血腥味。精明的眼睛此刻,还在心里做着算计“虽然银煜是领地内鼎好的勇士,打的猎物也最多,可是他要是不和红珊结礼,对自己领主的位置也存在着威胁。”

    禁不住女儿红珊的祈求,亮准备要再用领主的身份命令一次他,“银煜,你愿意和红珊结礼,我就不追究你昨天做的蠢事。”

    银煜依旧拒绝的彻底:“我不愿意,我会立刻离开大河领地,永远不会再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他慢慢的转过头,对着为他付出了所有关爱的老阿姆哽咽道:“月阿姆您保重,月阿爸会永远陪着你的。”说完就转身走入了黑夜之中。

    银煜脚步飞快走了不过一刻钟已经出了大河领地的灌木林,夜风呼呼的刮着,可丝毫不能阻挡他的好听力。他的耳骨一动,就知道前方有人埋伏。

    “咻~咻~咻~”

    是銳矛飞划夜空的声音,不好,“被包围了”银煜暗道。

    拥有兽人血统的银煜,眼睛有夜视的能力,看见围攻他的是大果,大果是向红珊告白了几次了。都被红珊回绝了,领地的人都拿这件事笑话他。知道红珊看上了银煜,这才怀恨在心,在领地里他没机会下手,见银煜被赶离大河领地就迫不及待的出手了。

    银煜躲过銳矛的攻击,朝着伢飞奔过去,银煜一脚就踩在了伢的心口上。突然进间,身后“啾~”的一声又飞来一支銳矛,银煜顺势滚到一边,捡起落到脚边的銳矛用力投掷回去,“啊~”的一声銳矛插到了一个人,黑影倒地后众人都不敢动了。

    银煜的目光扫视过暗夜埋伏的人恶狠狠道:“这次饶过你们,谁再跟过来,我就要像杀死猎物一样杀死谁”。

    狠话放完,矫健的身影就像一只猎豹一样迅速的融进了无边的黑夜里,是的他受伤了,且强势还在要害。

    第一声破空而来的銳矛对他围攻的时候,一支銳矛就插进了他的腰侧。当时,那么多的人,他只有忍痛拔出銳矛去战斗。不战斗,受伤后的自己面对那么多人,只有一条路可走,那就是死。

    银煜用兽皮裹紧腰侧出血的伤口,向着南方走去,是的,还是去南方。

    他妈妈说的南方!

    他跌跌撞撞走了大概三天三夜,银煜的伤口早已经化脓感染。他的脚步早已虚无踉跄了,可他后面还跟着几匹狼,他强撑着眼拔出腰间的象牙短刀,“他只有一次机会,能杀掉头狼他就能活下来”

    说时迟,那时快,银煜一脚蹬地,冲向狼群。头狼也后腿发力,一跃而起,扑向银煜,银煜转过身来,绕到头狼的背后,一胳膊夹紧头狼的脖子,一手拿刀“噗嗤一下”割断了头狼的喉咙。

    热血瞬间尽数喷涌而出,洒到银煜的脸上,饥饿的他咬住头狼的脖子“咕咚咕咚”喝下头狼的热血。

    群狼们看银煜这个比它们这些野兽还要血腥的人类,一瞬间都有些瞎蒙了。一般人类都是惧怕狼群的,可是这个浑身噬血的人类,比兽类还可怕,狼群看着银煜渐渐的往后退了几步。

    “扑通一声”头狼的尸体被银煜扔在狼群面前,一头公狼仰天长啸“呜~~~”的一声,叼起头狼的尸体,首先往回奔去。狼群看了看公狼走了,也都随它而去!

    那天,天空一阵电闪雷鸣,哗哗的大雨从天而降,银煜也浑身发热,倒在地上的他淋着冰凉的雨水舒服极了。闭上眼睛之前,他好像又看到了妈妈。

    “妈妈,妈妈,妈妈……”

    他还不想死,不知道为什么?

    冥冥之中,他觉得他还会看到妈妈的。他觉得太累了,他好想回到记忆中的那片大雪原。回到爸爸妈妈都爱他的时候。

    十个雪季后,在离山洞五十多里的地方,一个白色的身影穿梭在丛林里。他正在往丛林的外围清理,因为,不知道小雌性明天还会不会往丛林外走。所以,他趁着夜色为她扫清障碍!

    银煜上身穿着单肩的蛇皮衣,衣摆扎在腰间的围裙中,围裙是用类似夏天狍子换毛时候的皮做的,十分轻薄。

    他身高六尺,五官棱角分明。看上去像中世纪的绅士,脸上却没有西方人的标志性大胡子,他的脸很干净,额头饱满,鼻梁高挺,剑眉星眸,嘴唇很薄。两侧有浅浅的法令纹,让人看上去有些不好相与的样子。

    常年在丛林里围猎的他,皮肤是蜜色的,让人看上去觉得健康有力。他的双臂的肌肉特别发达,围裙下的双腿也是肌理分明,走起路来肌肉一鼓一鼓的。如果在当今社会,姑娘们肯定会说“这身材比二十一世纪的那些被人追捧的男模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一阵凉风吹过来,一头天生带着邪气的,银色的长发向后飘去,一条不知什么材质的东西,将这银发松松垮垮固定在脑后,那微微的凌乱感更凸显他的阳刚美。饱满的额头下面,一双黑色的眼眸,带着深邃和专注。

    他手提着利矛,象牙磨制成的短刀别在腰间。他突然发力向前跑去,右臂抬矛用力向前投掷过去,是卷毛兽,他今天的晚餐。

    回去的速度很快,长时间的狩猎和强健的体魄,让他只用了一个时辰就走完了回程,简安需要用一天的时间,才能走完的路程。银煜现在的速度也不是十个雪季前在大河领地那时候,可以比的了的了。

    现在的他杀遍了山洞周围,半径五十公里以内的野兽,可以说方圆五十公里内十分安全,不然,简安不会那么平安的度过这几天!

    想到美丽的小雌性,银煜又加快了回去的脚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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